段孖博,2020年8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被分配到襄城县司法局麦岭司法所工作,如愿以偿的成为了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在所里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工作。这一年的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下称《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
《社区矫正法》实施近三个年头来,段孖博在这三年工作中,反复熟读《社区矫正法》,不断地在脑中琢磨《社区矫正法》九章六十三条法文。但在现实的工作中,又使段孖博清醒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想达到预期的效果,不只是要熟悉《社区矫正法》、了解《社区矫正法》,更需要懂得怎么运用《社区矫正法》。
凡事有惯例就有例外,2020年底,在看似平稳有序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就出现了这样比较棘手的一幕,一度让段孖博束手无策。
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因在狱中表现较好,2020年9月被裁定假释。社区矫正期间出现与社会脱节融入性问题,入狱时,他的两个孩子刚出生没多久,假释后觉得自己错过了孩子的成长,妻子拉扯孩子太过艰辛,自己无一技之长,与孩子的关系一度紧张,再者孩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自己的名声不好,既愧对妻子,也给孩子带来了负面影响。众多的精神压力使其一度抑郁,多次要求重回监狱执行刑罚而拒绝继续进行社区矫正,甚至出现轻微自残行为。
在了解李某某的相关情况后,段孖博迅速对其思想及行为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同时与襄城县社区矫正中心沟通,进一步研究对他的矫正方案及更具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经过对李某某的情况进行研判,其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教育方式太过于依赖远程教育。远程教育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生活和工作,但却不太适合李某某这种长期与现实社会脱节又无业的社区矫正对象。二是就业问题急需解决,李某某因自身情况复杂,就近也没有企业愿意接收其工作,造成个人思想注意力没能有效转移,陷入精神内耗状态。三是生活环境融入困难,长时间监狱服刑的经历,让他在街坊邻居、亲朋好友间没有存在感和归属感,感觉自己不被周围人接受。
面对李某某的特殊情况,段孖博和司法所长制定了更具有针对性的社区矫正方案,一是在教育实施的个性需求上下功夫。对其既要重视集中教育,又要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个别教育,既要结合日常走访,到所报到、个别谈话等时段的碎片化教育,又要根据其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性教育。二是在社区服务的修复融入上下功夫。由简单劳动型向多元需求转变。积极创建多元的社区服务平台,根据李某某长期与社会脱节,归属感不强的情况,社区服务要依托平安乡村建设、夏季禁烧、疫情防控等相关活动,引导其积极参加,帮助他进一步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不断提升他的获得感、归属感。三是在帮扶的及时有效上下功夫。帮扶内容由传统救助向按需帮扶转变。根据李某某急需一份工作的迫切需求,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必要的帮扶。经过与几家村镇企业沟通,最终,安排他到住所附近的一家鞋厂上班,既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收入,也慢慢让他融入到一定的人际关系之中。在段孖博及司法所的不断努力下,李某某心结逐渐解开,融入了正常的社区生活。目前,李某某已解除社区矫正,前不久还向段孖博表示,准备要跟家人一起外出务工攒下更多积蓄,让孩子们早日成家立业。
通过李某某的矫正案例,段孖博意识到,在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工作中,总会遇到一些困难和状况。他们当中,既有年龄小法治观念淡薄的,又有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的;既有怀中娃娃嗷嗷待哺无法就业的,又有正值壮年长期酗酒思想不稳定的。面对种种的工作难题,段孖博对照《社区矫正法》,要“教育帮扶、因人施教”,段孖博从起初对社区《社区矫正法》的似懂非懂,再到实践中坚持不断深耕,终于深深体会到这其中的精髓。
人们常说,教育要入心入脑,帮扶要切实有效,但如何使教育入心入脑?如何让帮扶更加有效?段孖博表示,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将继续以《社区矫正法》指引,为社会安全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通讯员:襄城县司法局 吴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