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到 2025 年,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完成国内外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危害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
为何要对新污染物进行治理?对环境有何危害?
新污染物的不同类型对环境和健康带来的隐患和危害也有一定差异,新污染物通常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等特性,能在环境中四处迁移,弥散于土壤、水、大气,富集在动植物体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伤。
潘碧灵以抗生素污染为例指出,“我国人用抗生素总用量一直居世界‘领先’地位,兽药抗生素近年来在养殖业和畜牧业中也大量使用,我国水体中抗生素的污染问题已日益突出……如果抗生素进入地表水系统(河流、湖泊和近海等),会对水生生物产生不利效应。如对藻类生长和光合作用、大型藻生长和繁殖能力等方面产生一定的抑制和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