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4日10时40分许,焦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大林301省道由西向东逆行行驶至大林301省道曲沟镇商都农商银行路段时,与由东向西驶入道路的侯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豫E****3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部分损坏,焦某某受伤。
当事人焦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当事人侯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