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18时22分许,一辆小型客车沿中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珠江路口处时,与沿中山路由南向西左转弯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损坏、人员受伤。
经查,小型客车经过路口时抢黄灯加速通过,而小型轿车向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提前转弯,双方当事人负该事故同等责任。
在这起事故中,轿车驾驶员因在乘车过程中未系好安全带,未能在事故发生时对自身起到保护作用,加重了事故后果。
《交通报道》2月28日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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